某项目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至时,只有三家单位,在资格审核与项目服务质量都审查过后,

三个单位资格都合格,并对三家公司投标价格公布,标底者中(项目分2个标段,凡中第一个标段的,不能参加第二个标段),公布后,其中一家报价过低,评标小组要求其放弃一标段,他自己承诺自愿放弃第一标段的投标的函,想问,在这样情况下,第一标段只有2家单位,可以继续进行招标吗?不是说,公开招标必须要有三家单位吗?他放弃了,只有两家单位,该标应该是属于流标啊。。为什么还可以继续开标?符合程序吗?招标代理机构,跟招标方,是否违规??
恳求大神们,予以答复,真心谢谢了!!

符合程序,没有违规。

投标人还是有3个,满足要求,这种情况下,适用“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哦。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实施条例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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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6
cec2000回答的是对的,而且还给出了出处理由。按此规定对你的问题的回答是:
1、可以继续进行招标
理由:“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注意:是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定全部投标,换言之,就是:可以认为竞争不充分而流标,也可以继续进行招标。
故:符合程序,招标机构与招标人不违规。
第2个回答  2013-01-27
(在招标法,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的国家规定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的第28条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的投标地点。招标的招标文件,签署并保持,不打开它们。少于三个投标,招标人重新招标,依照本法)。应,也与招标方沟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你可以和其他招标方和招标方的游说,前两个可以直接进入招投标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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