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单位资格都合格,并对三家公司投标价格公布,标底者中(项目分2个标段,凡中第一个标段的,不能参加第二个标段),公布后,其中一家报价过低,评标小组要求其放弃一标段,他自己承诺自愿放弃第一标段的投标的函,想问,在这样情况下,第一标段只有2家单位,可以继续进行招标吗?不是说,公开招标必须要有三家单位吗?他放弃了,只有两家单位,该标应该是属于流标啊。。为什么还可以继续开标?符合程序吗?招标代理机构,跟招标方,是否违规??恳求大神们,予以答复,真心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