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公司没有这个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有权利降低你的福利待遇,比如有相关规定,请假超过限制当年没有年终奖或减半之类的,这个可以,但是不能以这个作为理由解聘,如果解聘,一样要产生经济补偿的,当然前提是你已经办理正常的请假审批流程手续,并且有相关的单据支持,如果是请假不报,公司要是有足够证据,可以按照旷工处理,这样就可以无偿解除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10
员工连续请事假超过20天,或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者,公司有权终 止劳动合同且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这条,公司做法即为合法有效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这条,公司做法即为不合法
谢谢,请及时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10
一般是不能的,员工请假是经过批准的,即双方都同意的,现在反过来因为这个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解除,但是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二倍的赔偿金的。
第4个回答 2013-01-10
请假而已,公司没有这个权利因为你请假就解除跟你的劳动合同!除非是你跟公司订立的合同有规定说如果你请假超过三十天,它有权解除合同,不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不能因为请假而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