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时效问题?

法律有时效是谁制定的?或者说是哪些人制定的?有多少人同意过,法律有时效过?

在我国,法律的时效一般看的是生效和失效的时间。生效时间一般会在发条附则或开头注明,失效的时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于法律的本身的暂时性,会在发条里面明示规定;还有一种就是“新法代替旧法”,新的规定生效之日就的法律自然就失效了。
法律的时效就是制定该法律机构,全国和各级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一般是全国或者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制定并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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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3
时效由法律规定,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一般由全国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表决过半数通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03
时效制度来自于基础法律理论,是现代法律的特点之一,基本是在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按照我国立法法,制定和批准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体人大代表按照表决机制通过的,要求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3个回答  2013-01-03
法律时效都在诉讼法里,诉讼法是普通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就和一般的法律条文一样。多少让你同意通过不记得了,反正他们说通过了就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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