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你首先要确定客人摔倒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否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现在伤到什么程度?
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止境的,你需要结合实际分析就客人摔倒而言,你的安全防范义务履行了没有?你的安全防范义务同样不是无止境的,如客人摔倒致伤的原因完全已经超出了你的安全防范义务范围,则你的赔偿责任很少甚至没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