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企上班,想要辞职,但老板不让走,该怎么办?急!!

是这样的,本人是今年8月13号上的班,当初说好试用期3个月,10月底时我提出了辞职(仍在试用期),老板说找到人来接手就行,每次给他找到的人都说不行,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一点动静也没有,几个月了也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买社保,而且不只我一人没签合同,买社保,全公司员工都没有买,我现在急着要走,但老板不让,也不肯支付工资,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大家给我支个招吧,谢谢!!!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了以上两点,就可以解除了。

呵呵,这个搞笑了,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当然应该给你一份的,单方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你们就属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就不用更不用理他了,都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在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发给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要是证明你丢失了,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你想想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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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26
你们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1、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因为未签劳动合同;2、补缴社保费用,因为前3个月未缴;3、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为你们公司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26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正式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不需要批准就可以离职。
保留好能证明你提前3天或者30天提交辞职申请的证明。比如你提交了书面的辞职信后微信给老板或者短信给老板,证明你提前提交了辞职申请。
保留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证据比如工牌,保留好工资条工资单,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证据。一年以内申请劳动仲裁。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的话,第二月起到第十一月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2-12-31
你很急着要离开公司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上或者电话投诉他,你可以把目前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的证据保留好,以及你所说的那些不缴纳社保以及不支付公司的证据提交给网站投诉处。你要是豁出去了,可以实名举报,你要是有所担心可以匿名举报。
第4个回答  2019-03-20
给你个建议:第一赶紧联系下家公司,第二既然没签劳动合,也没买社保的话,其实这公司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完全有证据告这家公司,你可以私下找老板好好谈谈,看对方的说法,要是还是如此就最好是拿到工资再离开去别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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