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世界遗产预备名单(部分)
澳门历史建筑群(澳门特别行政区)
云居寺塔及石经(北京房山)
北京古观象台(北京建国门)
卢沟桥(北京丰台)
北海公园(北京西城区)
安济桥(河北赵县)
开元寺塔(河北定州)
独乐寺(天津蓟县)
佛光寺(山西五台县)
牛河梁遗址(辽宁朝阳市)
佛宫寺释迦塔(山西应县,即“木塔”)
丁村民宅(山西襄汾县)
元上都遗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闪电河)
铜录山古铜矿遗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县)
永乐宫(山西芮县)
西安碑林 西安古城墙 汉长安古城遗址(西安)
汉大明宫遗址(西安)
神农架自然保护区 丝绸之路(中国)
杭州西湖 良渚遗址(浙江余杭)
路南石林(云南路南)
程阳永济桥(广西三江,即风雨桥)
江南水乡古镇(苏州周庄、同里)
桂林漓江(广西)
殷墟(河南安阳)
客家土楼(福建)
中国将严控准世界遗产名单 50多项淘汰出表
根据世界遗产定义和标准来衡量中国拥有的世界遗产资源,比起其他国家,中国应该是世界遗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
在自然条件方面,中国的疆域面积大,几乎与欧洲相当,这是遗产资源丰富的一个客观条件;中国地形复杂,地球发展过程中在中国留下许多有价值的地质遗址,这是构成自然遗产资源丰富的又一重要因素;中国气候多样,垂直气候带和纬度气候带多样并存;地形复杂和气候多样相结合,客观上又为生物多样性存在创造了条件,产生了许多特殊珍稀动植物和濒危动植物栖息地。
在历史文化方面,中国拥有世界上并不多见的五千年连续发展之文明史,为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和多样创造了条件;同时,中国存在五十六个民族是文化多样性的又一重要条件。
某些国家可能在上述某些方面超过中国,但世界上同时具备上述这些条件的唯独我们国家,所以中国的世界遗产资源应该是世界上最丰富的。
中国应该有一百项世界遗产,这样才符合目前中国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才能使遗产资源和世界遗产项目数达到平衡,就目前中国二十九项世界遗产而言是显然不够的,所以中国要积极支持申报世界遗产。
就在人们沉浸于中国去年新添三处世界遗产的喜讯时,一则关于“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将再建新坝”的消息近日传来。面对日趋严重的遗产隐患,不少专家忧心忡忡:当一些地方争抢申报世界遗产时,是否还记得“申遗”的真正目的?
江南古镇周庄、同里,浙江余杭、桂林漓江……只要稍稍留意,就会发现当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让人类共有的财富得到全世界关注和保护,是申报世界遗产的初衷。上世纪末,当鲜为人知的平遥、丽江古镇,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而声名鹊起时,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才知晓,打上世界遗产的标签,可以有如此巨大的旅游品牌效应和社会效益。
这是一组常常被专家提及的数据:2000年,山西平遥的国内游客、门票收入、旅游综合收入,分别是申遗前的1996年的6.3倍、7.5倍和6.2倍。
目前,我国已有百余个单位申报世界遗产,有49处申请项目已被列入“预备清单”。仅安徽古村落的申报成功就引来上百个镇、村群起而效之;云南每年由政府投入数百万元开展申报工作;陕西全民动员矢志成为西部遗产大省。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各类遗产一国一年只能申报一个,所以国内多数项目都在“排队”静候。
为保证申报顺利进行,申请单位往往要做好扎实细致的基础工作。“拆今护古”、斥巨资改善环境等举措都是必经过程。在已经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颐和园、泰山、武夷山等景点景区,都曾经痛下决心拆掉了大批与世界遗产要求不符的建筑。
谈起“申遗热”,世界遗产研究专家、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表示,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在他看来,我国的资源丰富多样,29个入选太少。他说:“中华文明五千年一脉相承,自然景观丰富多样,可列入名录的名胜古迹数量堪称世界第一。世界遗产既是古代文明史的见证,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的标志。我们不要限制申报,但必须明白一点,申报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还是拿去开发赚钱?”
实践表明,仅仅强调“申遗”成功的保护义务,虽然可以高屋建瓴地对商业开发大加斥责,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陷入尴尬。
武当山遇真宫主殿被焚,乐山大佛旁塑建“巴米扬大佛”……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滥盖楼堂馆所,乱搭电梯索道,大建人造景观,严重破坏了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除了留下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带走记忆什么都不带走。”这句在环保人士中间流行的话,点中了当前某些遗产地保护的堪忧状态。
屹立于岷江之畔的都江堰,其遗产保护工作本来是令专家引以为豪的,圈内甚至有“要学就学都江堰”的话。政府几年前拿出1.4亿元大力整治拆除周围现代建筑,迁出居民。自“申遗”成功后,这里一直都在走合理保护与利用的路子,去年城市还在不停地整改,“功能分区”得到有效强化。然而,“都江堰再建新坝”的消息还是打破了曾经的美好。
“都江堰的价值,不仅仅是几百万亩良田,更是2250多年来人与自然的和谐救治方案。这样一个‘国宝’工程,却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要在上游遗产核心区几百米处建个杨柳湖大坝,真是荒唐之极。以往有些部门把遗产地看作谋利工具,如今又出现了在遗产地随意规划的破坏性开发。这种与都江堰治水理念完全相反的做法,哪里是在履行保护义务呢?”言及此事谢凝高教授忧心不已。
重庆大足石刻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后,成为吸引世界各地游客的“吸客石”,去年门票收入已达2000余万元。原本可以在几年内偿还“申遗”的1800万元贷款,可由于当地县域经济不发达,每年还得从景区的门票中提取部分作为财政收入,提取比例从往年的35%提高到45%,遗产地陷入负债近三千万元的境地。
专家强调,当前遗产保护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者的认识错位上。一是功能错位,世界遗产的功能主要是文化精神功能,而不是经济功能;二是性质错位,将世界遗产等同于一般旅游资源;三是空间开发错位,在保护区内搞经济开发、旅游开发。
我国已有“长城、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等14处世界遗产受联合国监测,有的已处于“病危”境地。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十分忧心,“以损坏或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去‘变现’经济效益,长此下去,很可能无法通过联合国六年一次的检查,而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都是国家立法,国家直接管理。然而,由于现存体制的缺陷,我国既无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又无一个权威的、全国统一的遗产管理部门,导致政出多门,交叉管理。如文物单位由国家文物局管辖,国家风景名胜区由建设部管辖,国家森林公园属林业局管,国家自然保护区又分属环保总局、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地矿局等管理。
“‘国宝’名义上是国家管,但这种大而统的风景名胜资源所有权与实际支配权的纷争,使得各部门在行使管理权时形不成合力,一些地方政府在遗产保护中往往忽视景区的整体性,出于地方利益为开发商的‘破坏性’投资大开绿灯。”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李迪华直言不讳。
无法可依和权责不明,加重了管理的随意性及长官意志。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套用开发区的相关法规来管理世界遗产;有的擅自改变遗产地管理体制,将遗产地划归旅游部门,捆绑上市或租赁经营,致使遗产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长期以来,决策失误的当事人往往以一句轻飘飘的缴学费搪塞,或做个检查、受点批评敷衍了事。违规行政造成的损失,则全由国家来“埋单”,这正是长期以来某些地方政府盲目决策、瞎指挥、违规行政不绝的根本原因。
专家呼吁,当务之急是制定世界遗产保护法规,成立直接管理世界遗产的权力机构,设立国家遗产基金,依法严格管理世界遗产。对这些不断上演的破坏性开发,要让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为随意行使权力,随意规划付出巨大代价,这样才能惩前毖后。
曾经有过那么多令人扼腕长叹的历史教训,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对“保护第一”方针始终存在片面理解和错误认识。人们多希望,那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重建”的“理论”与“实践”,不再威胁世界遗产。
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存在,中国文化遗产在申报时必须经历痛苦的"翻译"过程,申报的竞争力往往也会因此大打折扣。而名山大川的魅力则一目了然;对自然遗产的地质地理评估科学性也比较强。目前《世界遗产名录》上自然遗产数目偏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正在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申报自然遗产无疑更为明智。在中国30项世界遗产中,只有4项自然遗产,因此在这个方向上着力,成功的希望比较大。
而且,一些同类项目已达到饱和、但仍具有特殊意义的项目可以考虑以"捆绑"方式申报,或者以"扩展"的名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例如南京明孝陵和北京十三陵就是以"明清皇陵"扩展项目列入其中的。"扩展"项目的好处在于,景观既可以挤身名录又不单独计为一项,增加入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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