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来我行办理存款证明 要求冻结三个月 柜员未提示客户可做三个月定期 在开立证明同时给予定期利息 现三个月后客户以柜员未提示客户为理由 向银行要求赔偿三个月的定期利息 并威胁如不赔偿将民事诉讼告上法庭 请问银行是否应予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