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跟户口本是一样的,但跟户口底册不一样,怎么证明是一个人? 急!!!
村里或居委会的证明派出所不承认,派出所只承认电脑上查到的户口底册···
一般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是录入的时候录错了,身份证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变更手续,程序如下:
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户籍档案管理科,找民警帮忙办理名字变更,具体就要看是要依身份证的名字还是户口本的名字了,如果以身份证上面名字为准,那就需要变更户口上面的名字。
当然,户口本上面名字是不能随意变更的,但是在户口本的姓名一栏后面还有一个“别名”和“曾用名”可以再“别名”一栏中加入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并且派出所会在户籍档案系统中备案。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扩展资料:
变更登记,系指原来的户口登记项目并无差错,后来由于公民本人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使登记内容符合变化了的情况所进行的登记。更正登记,系指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在登记时出现了差错,而对差错进行更正登记。
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对于公民变更姓名,未满18周岁的人要将乳名改为学名,只要家长提出申请,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即准予变更;
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一般不应轻易给予变更,即使理由正当,也应从严掌握,并需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方能变更;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人,不能变更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就是派出所不承认是一个人
追答你是说底册错了吗?
追问是的
追答拿着居委的证明,医院的出生证、或医院的证明,学校的毕业证的证明。拿着这些证明到上级公安机关,也就是分局的户政处去反映。实在不行,到市公安局的户籍处或信访处去反映,或写成材料反映到公安局的局长信箱。就会重视了,你的要求才能得到满足!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村里和镇里证明不承认······
追答向上级公安局反映情况!
或者向政付“信访办”反映情况!
他们会重视的,要把情况写的严重点,就说给你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
追答哪你问他们,你的身份Z和户口簿是依据什么来的?
就是情况发生了,也不是你的错,你完全可以要求他们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