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后,再立遗嘱是否有效?

(以下的爷爷是我爸爸的叔叔,是我亲爷爷的弟弟,是我的小爷,以下简称爷爷。)
我爷爷病危时,我爸带他去了公证处立了遗嘱,死后房子给我爸。<br>我爸当时已再婚,我和我爸关系不好。立遗嘱时他和她老婆还没有小孩,现在突然生了个小孩。我爷爷怕他以后房子都给小儿子。想改遗嘱,我爸把房产证公证书都拿去了,意思是以后会给我的,不会偏心的。我和爷爷都不怎么相信他的话,万一以后他不给,那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按道理来说房子是应该遗传给爸爸的,如果遗传给我一半给我,一半给我爸,这样也不像话,传出去难看,我爸又不是和我一代人。我爸只是向我爷爷保证以后会公平分配的。<br>我爷爷意思私底下写一个说明,意思就是当时立遗嘱时以为我爸将来会把房子遗传给我,没有想到他又生一个。如果将来他没有平均分配,把所有房子都给小儿子。就拿这个遗嘱去法院。<br>请问这样有用吗 法院会支持吗?
如果没有用,我该怎么做?怎么保证将来我爸会把爷爷的房子给我一半?
现在叫爷爷去挂失房产证 去法院告我爸,都不现实,我爸小时候也是爷爷带大的。爷爷现在也很着急,

再立遗嘱也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并申请撤销原有的公证书。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

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扩展资料:

办理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遗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20
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遗嘱,重新订立即可。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1、公证遗嘱,只有再立公证遗嘱,方能对抗前一份公证遗嘱。

2、建议请你爷爷与你再去公证机关,再立一份公证遗嘱,注明将此房产一半由你继承,只能这样。不需要去法院起诉。

3、如果你父亲将来,不将房产分给你一半,你就将后一份遗嘱出示;如果他履行承诺就不必再出示。追问

重新公证,需要公证书或房产证,这些都被我爸拿去了。

追答

挂失房产证,重新办理一份。

追问

爷爷说去挂失房产证,去告他。等等方法都不好,会破坏关系
我爸只是在爷爷面前承诺以后会公平分配,不会偏心的。

追答

如果不挂失,公证就办不了。

不公证,就不能对抗之前公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