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跟自行车一撞该怎么处理?

今天晚上下班之后,我骑电瓶车正常行驶,有辆自行车逆向行驶。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撞上了,把自行车的车轮给撞了变形了。不能骑了。自行车车主叫我赔50块钱,这钱我该不该赔啊?

看谁违反交通规则,违反的一方负主要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当时骑自行车行驶的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上,按规定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结果他违反规定逆向行驶在车行道的左侧,进而发生相撞的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醉驾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有关醉驾的规定明确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醉酒骑非机动车本身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不过,如果醉酒骑非机动车撞人造成了重大后果,就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车辆”并非仅仅指的是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也属“车辆”规定的范畴,“醉酒驾驶”就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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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3

一、自行车和电瓶车相撞处理

首先看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如无法认定,各承担一半。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二、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有三个标准:

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应有事故责任。

如当事人无证驾驶,但在道路上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但被后车追尾。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就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因果,无证驾驶的前车当事人就没有责任,而应当认定后车的全部责任。

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者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谁的责任大,具体还要看双方是否具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的大小来判断。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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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1-31
一、自行车和电瓶车相撞如何处理
  首先看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如无法认定,各承担一半。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二、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有三个标准:

  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应有事故责任。如当事人无证驾驶,但在道路上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但被后车追尾。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就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因果,无证驾驶的前车当事人就没有责任,而应当认定后车的全部责任。

  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者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则闯红灯,这就面临了一个对当事人各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的《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都明确了这一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存在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在日本汽车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实践中,法院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确定当事人行为“过错系数”的判例规则,比如超速20公里的“过错系数”为3,超速30公里的“过错系数”为4,闯红灯的“过错系数”为5
等。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这样的具体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主要看你的电瓶车重量是否超过了40公斤 如果超过了你就不属于非机动车了 那样你是全责 如果低于40公斤且时速低于最高限速 那么你就属于非机动车 那么逆行方就有责任 由于你造成了破坏所以你有连带责任 那么你需要作出一定的赔偿 它说50 你就给它20就可以了 商量着来 或者你比它强壮 你可以把他推到 然后逃走 他车坏了追不上你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9-04
能跑就跑,我也遇到过,今早上,趁绿灯亮了,前面路况好,油门一拧就跑,她再后面叫,你等下,我还等她吗,找事呢,一大早上班,能跑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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