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招待费的问题

暂行条理上讲,自制品用于个人消费视同销售,业务招待也属于个人消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自制品成本200(用材料100,人工100)售价300
借:管理费用 251
贷: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是这样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产权虽转移但不能确定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支出的礼品的增值税处理大多还是要看礼品的来源情况而定:(1)如果礼品是外购的,且在购进时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在购进时,应以含税价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即可。既不视同销售,礼品的进项购进时计入了成本中,也不存在进项税转出的问题;(2)如果礼品是外购的,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抵扣了税款的的情况下,则要对已抵扣的税款进行进项税额转出;(3)如果礼品是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则应视同销售处理,按企业按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按产品适用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应当将产品成本和相关增值税转入管理费用,按照您给出的题意,则有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51
贷: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公允价值售价300× 17%)

希望能够帮到您!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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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7
是的
视同销售,只是计算增值税时方式不同。
你的分录正确,计算也正确

但提请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计入管理费用的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可能予以调整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与你入账分录无关。
第2个回答  2014-03-07
完全正确,理解一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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