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爸爸的独女 ,姐姐是妈妈和前夫的孩子当时判给了他的爸爸,每月也给抚养费(虽然很少80年代工资也低) 我们的姓也不一样,现在姐姐已经结婚了,没有和我们一起生活过一天,关系比较冷淡。房子是我5,6岁时候买的,如果妈妈想把房子给姐姐有可能吗 法律允许吗?我是不同意的,我觉得可以给一部分钱,但是房子她是没有资格继承的,房子我爸爸也不会同意。
我爸妈的健康最重要 什么都可以再赚 谢谢回答的人
可是这个房子跟她没有关系啊,我妈妈觉得一直亏欠 其实当年是她爸爸的问题,如果我爸爸把他的那份留给我呢?
追答跟你妈有关系啊!现在你妈才有处置权!
追问房子是我爸妈的啊
追答你爸爸要是在世,就别谈什么继承了,早呢!如果该继承了,你妈才是权利最多的人,她自己的东西还自己做不了主啦!她给自己的女儿有什么问题吗!
好吧谢谢 其实我还是不太了解 如果有什么这方面的书资料就好了 请问有没有什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