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家属有抚恤金吗

没退休

职工死亡在有社保的情况下,家属是可以获得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的,其养老保险余额可被继承。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1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第四十五条 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    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参考资料:http://www.fl168.com/ask/xingzheng/question_834253.html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3-01-19
  职工因工死亡, 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 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 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 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 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备案。
第2个回答  2013-01-20
相对来说应该给吧,除非老板最近资金很紧,宽裕的话和他说明白他会给的,毕竟有些东西说清楚了比较好!

实在不行按照法律形式吧,直接去投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3-01-20
以前一直是煤矿工人,零九年因病死亡,配偶能吃抚恤金吗?谢谢好心的律师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