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九月底入职中国人寿徐州分公司 当时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并交了1000元押金, 10月23日所有手续都办完了,但是就是不退1000元押金,这里公司的人说要退工号才退押金,可是到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去过几次了,工号就是不给退,押金更是不肯退。该怎么办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