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22
药分甲乙丙类,甲类可以全报,乙类报80%-90%,丙类是不能报的。这是国家规定,每起事故都一样,不是保险公司针对你的特例。不能报的部份是由个人承担。关于车损险,按你上述说的,应该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规定,双方责任的事故,医药费1万,车损2000,误工护理伤残死亡等11万,先在强制险范围进行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开。所以,9000先减2000,这2000是由对方承担。超过2000的7000部分,你承担7成即4900,如果你有保自身车损险,可以找保险理赔,对方承担3成2100再+2000=4100,应从你赔付对方的钱里减回来。50多万里,你要看下是不是已经把对方承担的部分给减掉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8
谁的主次责任,你还是对方,具体点?3-7开正确,但是车损是要去除交强险的2000后,计算三七开。
至于药费,你应该让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这样的话,你就不至于先垫付给对方了,在法庭上保险公司就会先看医疗用药清单的。
如果你上诉,估计能讨回一点,但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保险公司是霸王条款的,你赢会的钱到时候还不够你耽误的时间和诉讼的费用呢
你就算花钱消灾了。。。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8
你修车的钱2000内由对方保险公司赔付,你看看判决里有没有提及,超出部分(包括你的车超出部分)3-7分,保险公司一般都是将丙类药物,乙类药物20%由被保险人承担,不是3-7开,对方拿超出一万后剩下的十分之3,你可以通过保险合同诉讼让保险公司承担丙类药物,乙类药物20%前提是这个金额很大,保险公司很怕这个合同诉讼。
第4个回答 2012-12-28
如果商业险条款有如此约定的话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