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如题所述

一开始,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供销社的性质是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后来,有的划归了全民性质(也就是国企),有的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

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而乡、村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国营的和集体的。商业局的下属公司内部也有国营与集体之分。但无论国营还是集体,都在一个系统之内——供销系统。

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都属政府财委直接主管。

扩展资料: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按照自下而上、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的经济实体。

例如: 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由若干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社员社而联合组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制度。其所属企业,凡实行独立核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者,也具有法人地位。

它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社员社的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为社员社提供业务经营、储藏运输、职工培训等服务; 办理社员社无力经营的各项业务和商品储备任务,自办或联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权力机关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为执行机关,监事会为监察机关。近年来,有的地区取消了理事会和监事会,改建合作委员会,执行原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

参考资料: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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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1
供销社最高组织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正部级,目前县级以上供销社均为事业编制,照参公务员,其中主任级主要领导均为公务员。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是最重要最好的单位,全国都是凭票在供销社购物。之前有人说供销社是集体经济,这是不对的,供销社在那时都是全民事业单位,那时并没有公务员制度,只有工人、干部、农民,而工人是属于二轻系统,所以在九十年代前,供销社的人可以调往任何国家行政部门,但二轻的不行。那为什么有人会说供销社是集体经济呢,那是因为有些乡镇供销社是当地农民“入股筹款”兴建的。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主义的价值形态,在供销社的发展演变中,不得不提二千年前后,大批供销社职员下岗,很多在供销社从小呆到四五十岁,一下没了工作很落魄,这可能是供销社历史上最让人诟病的地方,供销社与许多国企不同,供销社当时掌握最好的资源(地段、物资)完全可以养活这批人,令人遗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一开始,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供销社的性质是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

后来,有的划归了全民性质(也就是国企),有的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

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而乡、村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国营的和集体的。

商业局的下属公司内部也有国营与集体之分。但无论国营还是集体,都在一个系统之内——供销系统。

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都属政府财委直接主管。
第3个回答  2015-10-15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强调是合作经济组织始终没有改变,但现在许多地方的供销社仅剩了个空壳,实体存在的已经不多了,2000年开始的体制改革,让全国百万供销社员工下岗改变了性质。
第4个回答  2012-12-28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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