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商品房79平方,1998年的房子.房子房主现在是我姐姐,她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因继承问题要无偿过户给我,我的名下一直没房子,房子没过5年.
我所知道的费用如下:
1. 契税 1%
2. 营业税 5.6%
3. 个人所的税 2%
4. 房屋维修基金51/平方
5. 其他费用因比较少就不列表了.
以上我整理的费用对吗?如果过5年个人所的税和营业税是不是就全免了?另外听说过户指导价上涨了,我这个房子过户指导价大约能是多少呢?我这样的还需要做评估吗?
谢谢各位大侠了.
是直系亲属,不想按赠与的方式来办理,听说赠与现在虽然税交的少点,但是将来万一我要卖这个房子费用就高不少了.
所以想啊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来办理
那就按二手房来过户,把价格做道当地交易中心能过的最低价。
只用交个税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