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可以列入在建工程?

我公司现租房经营,于此同时,专门委派了几个人负责修建厂房具体事宜。请问,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等可否计入在建工程?具体怎么处凭证?税务局是否允许招待费等费用进在建工程?谢谢。

1、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电话费等费用不能进入当期损益。2、如果能准确划分是为何种资产而花费的,可进入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如果不能准确划分则应计入开办费中,等正式开业后在当月一次进入摊销。3、对于招待费,只要确实是因为修建厂房的,应进入开办费。4、对于开办费是否能一次全额摊销的问题,会计上是可以的,但税法上是要进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三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的。此差异只要在企业所得税年报时调整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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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7
可以列入在建工程的有: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

  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

  征地费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前期因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公证费是指对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第2个回答  2013-05-11
你的这样情况: 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 应该放进开办费里面 在以后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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