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的政治和财政改革 安史之乱 府兵制的崩溃意味着中央集权军事纽带的松弛。长征健儿的出现虽能加强边防,但同时使节度使得以同士兵建立稳固的统属关系,容易形成割据势力。节度使不仅兼任采访使,而且多兼屯田使、支度使等职,他们终于成为既掌握军事权又掌握行政权和则政权的自雄于一方的力量。当时全国共有军队五十七万余,而镇兵竟达四十九万,中央与军镇的力量对比失去平衡,形成了外重内轻的局面。中央上层统治集团的腐化大大削弱了控制地方的能力,政治上也出现了不平衡的局势,这就很容易使拥兵自重的将帅萌动问鼎犯上的野心,发动安史之乱的安禄山和史思明就是两个这样的人物。
安禄山和史思明都是东北一带的杂胡。唐朝前期,大臣往往在朝为相,外出为将。李林甫为杜绝“出将入相”的情况,以巩固自己独专朝柄的地位,建议玄宗任命寒人蕃将镇守边境,安禄山遂得一身兼任平卢(今辽宁朝阳)、范阳(今北京)、河东(今山西太原西南)三镇节度使,还兼任河北道采访处置使,专事对付奚、契丹等族。史思明亦官至知平户军事。安禄山经过累年的策划和准备,终于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在范阳发动叛乱。
唐朝政治腐败,军备废弛,安禄山很快就攻下洛阳,自行称帝,国号燕,并分兵西攻关中。唐玄宗于潼关失守后仓皇逃在成都。太子李亨在灵武即位,是为肃宗。他一面以朔方军将领郭子仪和李光弼分任朔方节度使和河东节度使,统兵进讨;一面命炖煌王李承寀借回纥兵,以增强军事力量。在战争期间,安史集团内部一再发生内讧,先是安禄山为其子庆绪所杀,后来安庆绪又为史思明所杀,最后思明亦为其子朝义所杀。内部斗争大大削弱了安史军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发动战争不得民心,到处遭到群众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唐军逐步转败为胜。宝应元年(762)肃宗去世,太子李豫即位,是为唐代宗。他以雍王李适为天下兵马元帅,会诸道军与回纥军展开反攻,最后在次年正月战败叛军,史朝义自缢。历时七年多的安史之乱至此结束。
安史之乱是唐朝中央政权与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一场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这次事件对社会、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唐王朝由统一集权走向分裂割据的转折点,是阶级矛盾由缓和走向激化的转折点,是唐王朝对周边各族由主动进攻走向被动挨打的转折点。以此为标志,唐朝的历史分为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时期。
刘晏的财政改革 安史之乱使唐王朝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困难之中,当时税源枯竭,开支浩繁。为了维持统治,必须整顿并改革财政。形势的要求造就了一些理财家,其中最著名的是代宗朝的刘晏和德宗朝的杨炎。
宝应元年,代宗以刘晏为户部侍郎兼河南道水陆转运都使。广德二年(764),又以刘晏为河南、江淮以南转运使,以后又兼盐铁使、常平使等职。刘在整顿财政方面的主要成就是:改革漕运、改进盐政和行常平法。
安史之乱使汴河堙废,运河沿线户口流散,漕运不能畅通,刘晏为整顿漕运采取了以下几项有效的措施:①规定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以方便运船短途往返,并把漕粮分段运往太仓;②根据各段运路水流情况的不同,在扬子(今江苏扬州南)制造适合于各河水流的坚固耐用的船只;③改变过去州县取富人督挽漕及沿途人民服役牵挽粮船的办法,以盐利充漕佣,雇船工、水手进行运输;④大力疏浚运河道,畅通漕运。经此整顿,运量大增,运河沿线的社会经济亦得到恢复。
刘晏在肃宗上元元年(760)任盐铁使后,根据“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的原则,改革盐法,其主要办法是:①国家在产地统购亭户(制盐户)生产的食盐,然后加价卖给特许的盐商,任其自运自销;②鼓励商人以绢代钱籴盐,国家用所得的绢制做将士春服,③离盐乡很远的地方,转盐官在那里储备食盐,等商绝盐贵时减价出卖,称作“常平盐”。经过整顿,盐利由每年四十余万缗增加到六百余万缗,占国家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刘晏自京师至诸道巡院重价募“疾足”,并根据他们及时汇报的全国各地的物价和年景,实行丰则贵籴、歉则贱粜的办法,以稳定物价,增加财政收入。这就是常平法。
上述改革对唐朝的财政状况尽管有所改善,但还没有触及主要的赋税制度,而且岁入的增加最终是来源于对人民的剥削,故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两税法的实行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用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是唐朝赋税制度上的重大改革。
安史之乱以后,在社会、政治大动乱中,赋税征敛也随之紊乱,财政、经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田不足和完全丧失土地的农民无力负担只问丁身、不问资产的租庸调和杂徭,占田以千亩、万亩计的地主积谷无算,却只负担微不足道的丁课,而唐王朝财源枯竭,无法按旧税制加重“积谷翁”的负担;在正税失灵、官禄兵饷日增的条件下,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横征暴敛,苛捐杂税不一而足,民不堪命,破产农民大量转化为逃户和浮客,阶级矛盾随之趋于激化。
针对上述问题,代宗时已开始进行改革,主要措施是增加户税和地税。而到唐德宗时,终于任用杨炎为宰相,于建中元年(780)宣布实行两税法。新税制的基本内容是:废除以前的租庸调和一切苛杂,各项并入两税。不论土户、客户,一律就地落籍纳税,居无定处的行商于所在郡县纳相当于资财三十分之一的商税。新的税项是户税和地税。户税据户等以钱定税,纳税时可折收绫绢;地税按亩征收。由于小麦种植推广,二年三熟和一年二熟的情况已比较普遍,遂规定户税与地税都一年两征,夏税不迟于六月,秋说不迟于十一月,因此新税制称作“两税法”。上述内容说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是土地制度变化、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这次税制改革是中国财政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件大事,对此后历代的赋税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两说法实行以后,只能在较短的时间改善唐王朝的财政状况,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入不敷出的问题。因为官僚地主、寺院地主和大地主、大商人或则利用特权免税、减税,或则利用非法手段逃税漏税;加之唐朝后期吏治败坏,行政效能很低,有的时候往往几十年都不重新定户,结果,有的地主十分田地才税二三,失去土地的农民甚至有产去税存之苦。所以,经过一段时间实施以后,唐朝的岁入又遇到了困难。在土地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国家为了从地主手中低价购买谷物,就采取了以下两种措施:①户税尽量多征钱币,少折纳绫绢,这样就迫使纳税者多向市场提供商品粮、绢,国家就可一手向纳税者征钱,一手又从他们手里购买廉价的实物。其结果是导致市场上供过于求,物价连年跌落。两税法实行四十年后,绢价由每匹值钱四千文降到八百文,米价由每斗二百文降到五十文。这样,按户等确定的户税钱额虽然如旧,而纳税者的负担却成倍地增加了。由于一般人看到物价下跌的趋势还会长期延续下去,就尽量贮藏钱币,甚至用销钱为器的手段逃避国家对藏钱的禁令。直到唐末懿宗时,由于社会生产已经严重衰落,政府对物价失去控制,才产生了回升的趋势。②实行榷酤、税茶,即通过流通领域多收间接税的办法增加钱币收入,弥补正税的不足。这种措
施同样也起了激化阶级矛盾的作用。
藩镇割据和中央对藩镇的战争 安史之乱虽然平定,藩镇割据的形势却从此形成。唐代宗在战争结束之初就继续任命安史降将张忠志为成德节度使,赐姓名李宝臣;薛嵩为相卫节度使;李怀仙为幽州节度使;田承嗣为魏博节度使。安史之乱过程中及平定战乱后,唐朝军将亦几乎都授以节度使之名,内地也先后建立军区,藩镇制度因此进一步推广,遍于各地。在节度使中,虽然有服从君命,臣事中央的人;但不少藩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割据性,其中最严重的是成德、卢龙、魏博三镇,统称“河朔三镇”(见河北三镇)。淄青镇与上述三镇情况完全相同。这些节度使父死子继,自署将吏,缮邑治兵,目无朝廷,他们“喜则连衡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酿成了战火连年、国无宁日的局面。有的藩镇干脆不供王赋,有的则大量占有送使、留州部分,上供中央的赋税亦很有限(见上供、送使、留州)。
唐朝后期,中央同藩镇间发生过三次大规模的战争。第一次,唐德宗力图平藩,引起了“二帝四王”之乱;第二次,唐宪宗大举用兵,平定了不少藩镇;第三次,唐武宗平泽潞。
德宗即位之初,建中二年(781)正月,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死,子李惟岳向朝廷请求袭其父位,魏博节度使田悦亦代为之请。唐德宗坚决拒绝这种无理要求,李、田遂连结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等起兵反唐。七月李正己死,八月子李纳亦请袭义位,德宗不允,李纳遂反。战事日益扩大,卷进来的藩镇越来越多,其中有四人称王,两人称帝,即朱滔称冀王,王武俊称赵王,田悦称魏王,李纳称齐王,朱滔称秦帝,李希烈称楚帝。德宗一度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后又奔梁州(今陕西汉中)。这次战争持续了五年之久,朱滔和李希烈等虽先后败死,唐朝却与其余藩镇妥协,条件是藩帅取消王号,朝廷承认他们在当地的统治权。德宗对藩镇的态度由坚决讨伐转变为姑息妥协。从此,有些节度使父死子继、兄终弟立成为惯例,割据局面进一步深刻化了。
唐宪宗是一个有作为的皇帝,即位之始就大力对强藩巨镇进行斗争,企图恢复中央集权。从元和元年(806)到元和七年,朝廷先后讨平西川节度使刘辟、夏绥节度留后杨惠琳、镇海节度使李锜;迫使魏博节度使田弘正归命,在成德镇自立的王承宗也输贡赋、请官吏。宪宗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平定淮西。元和九年,淮西节度使吴少阳死,其子吴元济自领军务,随即发动叛乱。宪宗发宣武等十六道兵讨伐,经过长期的战争,最后李愬于元和十二年攻破蔡州城(今河南汝南),生擒吴元济,平定了淮西。在这次胜利的影响下,很多藩镇相继归命,后又平定了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宪宗虽然能够平定部分藩镇的叛乱,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产生割据的根源,因而取得的成就并不巩固。元和十五年宪宗去世后,短短的两年中,卢龙、成德、魏博、淄青、泽潞、徐泗、汴宋、浙西等镇又纷纷发生变乱或不禀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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