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警察的报案。
警保全称警务保障。
狭义的警务保障,仅仅是指对警务活动的物质技术的支持和保证,也就是常常所说的人、财、物的保障。
广义的警务保障,是指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证,既有政治方面的保障、法律方面的保障、体制方面的保障,又有人力资源保障、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保障、社会环境保障等等。
工作职责
警务保障部主要负责市局直属单位公安经费保障及区县公安经费保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保障,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分级管理及区县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市局基本建设及市局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
市局指挥中心大院日常运行管理、膳食保障,直属单位医疗保险、医疗卫生服务、生育服务工作以及全市政法系统制式警车入户管理,市局应急后勤保障等工作。
扩展资料
警务保障包括:
一、政治保障
警务活动的政治保障的核心问题是对警察的领导权。必须牢固确立中国共产党对人民警察的绝对领导权。警察的领导权主要是通过警察管理体制来保障的。
二、法制保障
现代警务活动中的法制保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保障,完善立法;二是依法行政,管理社会;三是依法治警,监督警务活动。
三、资源保障
警务活动的物质保障可以分为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装备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二)信息保障
(三)经费保障
(四)技术装备保障
四、权益保障
警务保障的权益保障,是指法律赋予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正当权益的全面保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社会保障和生活保障。
(一)社会保障
(二)生活保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警务保障
警保指警察和保安。
警保处是国民党政府统治后期,在各省政府内设立的统一掌管警察、保安部队的机构。下属机构为省会警察局及各县警察局。
1、警察是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秩序而设置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接其执行的任务不同,各国分别设有不同的警种,如户籍、交通、刑事、司法、治安警察等。行使警察职能的官吏,是在与国家机器的形成的同时出现的。
中国在先秦时代已出现具体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实行的是司法与行政合一、军警一体的体制,警察始终未能形成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组织系统。
2、保安,指保卫治安,是一个职业工种,主要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安全。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
中国国内的保安从业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他地方性法规。从我做起,严管自我,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坚决完成任务且执行到位。
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处罚。特殊问题 、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立刻上报,极力配合上级 机关单位及时处理 ,全力协调所在责任区域有关部门工作。真实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要把问题事件消除控制在萌芽状态。
扩展资料:
历史渊源:
1946年7月,蒋介石任命唐纵为内政部警察总署署长。
1947年初,蒋介石实施了一个新举措:在国防部设立了一个保安事务局,由唐纵兼任局长。这个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主管全国保安团队的整编、训练和装备。全国所有的保安团队都在它的牢牢控制之中。
唐纵早就了解到蒋介石抗战胜利后会进行内战。蒋介石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忧心忡忡,唐纵针对蒋的忧虑,建议统一全国警察和保安部队。 因此唐纵的这一招又甚合蒋意,蒋介石考虑再三决定把主管警察、保安部队的职权一并交给他,唐纵兼任了保安事务局局长后,开始整合警察和保安队。
1947年4月,各省纷纷扩大警务处的职权,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改组成警保处,把警察和保安部队的领导权集中统一起来。
1947年5月,第一批警保处长就职:云南警保处处长邱开基、浙江竺鸣涛、福建严泽元、湖南李树森、湖北杨啸伊、江西龚建勋。除邱开基是军统特务以外,余者与军统都没什么关系。弄得军统特务大为不满,以至于大吵大闹,说唐纵当了署长忘了本,攀了高枝就把弟兄一脚踢开。
唐纵不得不改变作法,以后任命的警保处长中便出现了大批军统老特务了。如江苏任命了张达,河南归属了刘艺冉,杨清植控制了河北,王孔安分管了甘肃,四川则由杨超群担任警保处长,不仅如此,原来非军统的也有些换了军统,比如江西换了柯建安、湖南换了李肖白。
1952年1月日,蒋介石下令撤销警保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警保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警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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