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那些各种酷刑都是在什么时候取消的

请一一列举出来,也可以把每个朝代的酷刑都列举出来,如果有些酷刑没有确切的记录或者观点比较模糊就算了

  (一)酷刑之始    “蚩尤唯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唯作五虐之刑日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黥,越兹丽刑。”     即指割鼻,割耳,破坏生殖器官,刺面和死刑五种刑罪。    第一种肉刑是劓,劓是割鼻。古刑乃石刃割鼻的象形。周秦之际广泛适用,汉初文帝废除肉刑,将劓刑改为笞三百。此后劓刑趋于衰止,但南北朝时期间或施用。隋后不见于律典,唯金国早期对于犯重罪者要割掉鼻子,以别于一般平民。     第二种肉刑是刵,刵是割耳朵,又称“截耳”。即以石刀割去耳朵的惩罚。《尚书 康诰》:“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说文解字》:“刵,断耳也。”刵刑长期被用于军中,毙敌而割其左耳以献功,在我国历史上产期存在。“馘”字,就是此意之表。    第三种肉刑是椓,今文作官割。历代所述者甚丰,不表。    第四种肉刑是黥,又称“墨刑”。先秦时期广泛适用,汉初文帝废除肉刑,以髡钳城旦舂代替。魏晋南北朝时期间或适用,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四年再废。隋唐律典无此制。五代后晋石敬瑭恢复酷刑,改成刺字,并与流刑结合使用,称为“刺配”。宋沿袭,刺配盛行,林冲蒙冤刺配沧州,武松刺配孟州,可见一斑。清末法制改革,将其废除。    此外,再加上“丽刑”,即割颈的死刑,又称大辟。“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一般来说,战国以来死刑通称大辟。    除了五刑之外,五帝时期还有“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等五种死刑和“聪明”,“明畏”两种肉刑,其残酷性,对人体的危害性和“五刑”并无差别。    苗氏和三皇五帝时期施行的肉刑,是不折不扣的酷刑,虽然相较于后世而言,刑具简单,手段单一,但其对后世的酷刑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和作用。    (二)夏商周三代之酷刑    提及三代的酷刑,不得不提及中国历史上两位著名的暴君——夏桀,商纣。此二人开启了暴君酷烈的司法习气,以“酷毙了”之姿傲然蔑视群雄,以发指之罪行,被永久的定格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夏桀没有任何名目,就杀死了一代名臣关龙逢,三千多年后的宋高宗深得其精髓,以“莫须有”的罪名,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杀害了一代忠臣名将岳飞,“天日不昭”;而商纣王,则为中国暴君中之“集大成者”。明代许仲琳《封神演义》,对此有详尽的描述。 醢酒侯,脯鄂侯,剖比干心,炮烙梅伯,敲骨吸髓,驱逐贤臣,囚禁贤人箕子,幽禁文王于羑里 ……可谓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穷凶极恶,名副其实,实至名归。    (三)秦至清末的酷刑    秦奉行重刑轻罪的政策,“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 ,广泛使用肉刑,“劓鼻盈累”,“断足盈车,国之诸市,履贱踊贵”, ;    汉代虽有”文景之治”,文帝刘恒深感缇萦之孝,废除前代苛刑峻法,但新建的体系却重用了以身体、生命为内容的笞刑,简直成了历史逆流而彻底失败。武帝时,太史公惨遭宫刑,“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重为乡党戮笑,污辱先人,无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为中国文化史上一大憾事。中国酷刑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    及至隋唐,堪称中国历史之“黄金时代”,“天下帖然”,“人人自安”,“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而野,外产不闭,又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 “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最为风采的一页,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但,静水之下,暗流汹涌,盛世亦非白璧无瑕。武则天统治时期,上承“贞观”,下启“开元”,不可谓不发展,不可谓不进步,而亦是在此时代,暴露出了中国酷刑史上最黑暗的一面。武则天统治前期,对士大夫采用了笼络利用的手段,后徐敬业造反,基本策略就转为打击迫害。其任用酷吏,大兴冤狱,派出大批“告事”侦查士大夫言行,鼓励告密,动辄以“谋反”之罪严刑逼供,其残酷程度无以复加,时称“罗织”,比汉末“党锢”还要残毒。武则天出身低微,历经坎坷,熟读经史子集,但末了,一代女皇还是无可奈何,只能“威慑天下”,不知酷刑之下,大周天子那颗玲珑女儿心该如何安放?    古代法律发展到唐代,就已经完全成熟。中华法系的几个重要特点皆以具备,《唐律疏议》更是为中国法典的楷模,被后世立法者奉为圭臬。唐代以后的发展趋势是愈往后愈繁琐,刑罚愈来愈严酷,但皆以唐律为模式。宋代,“刺配”盛行,还出现了“鼠弹筝”的捆绑方法,至于神宗时期,更出现了酷刑之最——“凌迟”,“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完肤,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 。与此同时也恢复了腰斩,枭首和夷族等酷刑。宋末纷争不断,蒙古灭金,灭大理,灭南宋,始建元朝,此代法制倒退,刑具野蛮,不足而论。元短命而亡,1368年,又变成朱家天下。明律之严酷,众所周知,剥皮之刑,残酷并不亚于凌迟。明代大儒方孝孺,堪称中国历史上受酷刑种类最多的一个人,明成祖手段之残酷不输桀纣,不让始皇。而明中后期,更堪称经典,十个皇帝九个痴,宦官专权,蔚为大观。中国历来“刑不上大夫”,至此,皇帝已公开在朝堂或宫门对大臣予以杖责,规模之大,次数之多,手段之狠,堪称世界刑罚史之奇迹。仁礼二字何在?士大夫之尊何在?1644清军入关,“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烧杀强掠,无恶不作,此处已经奠定了清代刑罚的基调,“酷”,已成必然之选。“部族私心”与“中华利益”交织,“满蒙一家”与“文字狱”交错,当一个国家,已经成为一个部族满足自己私利的工具,一切的残忍,一切的暴虐,已经理所当然,文化陨落,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四)古代酷刑的衰落    1905年4月,清朝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永远删除凌迟。这是伍廷芳和沈家本汇合后做出的第一个惊天之举,是现代法理与古代酷刑传统的第一个较量,两位修律大臣拉开架势,高屋建瓴,以仁政为坐标系,说明刑法“裁之以义”,终极目标却是“推之以仁”。而慈禧太后对其进行了批复, “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 1905年4月24日清廷废除死刑中的凌迟、枭首、戮尸。历史有时是顽皮的,就在陵迟废止的前1个月,法国驻华使馆卫兵去菜市口闲逛,偶然拍摄下同天执行的3起陵迟,图片轰动了欧洲。也就是说,当凌迟在中国废除之时,这种酷刑却在欧洲出名了,顽皮的历史和我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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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9
凌迟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编辑本段车裂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编辑本段斩首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教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编辑本段腰斩小说、戏曲描写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处死用的是虎头铜铡,施行时罪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下面,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等。这些故事当然只是根据传说编撰的,事实无考,但这种铡人的做法却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腰斩。
编辑本段剥皮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编辑本段炮烙商代末年,纣王的宠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气乖戾,平时很少发笑。纣王为了讨她的欢心,想了许多办法,但妲己脸上难得有一丝笑容。有一天,纣王看见一只蚂蚁爬到了烧热的铜斗上,细小的蚁足被烙伤,不能继续爬行,只是在那里翻滚、挣扎,觉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种痛苦挣扎的狼狈相一定更好看。于是,纣王就让人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妲己看到这种情景,果然高兴得咧嘴大笑。纣王大喜,以后经常用铜格子烙人逗妲己发笑,许多人被烙伤或致死。
编辑本段宫刑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 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对女性实行宫刑时,要进行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编辑本段刖刑刖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
编辑本段插针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编辑本段活埋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 。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编辑本段鸩毒中国古代的毒药中,“鸩”这种毒药最有名,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的情况。
编辑本段棍刑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对于此刑,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挖好的坑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编辑本段剖腹商代末年的纣王确实称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仅首创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罚,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当时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1《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胠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这些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编辑本段抽肠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之后,猛禽们就在兽的肛门处下口,三两下就、啄出大肠头,把肠子唏里咕噜拖出来。兽类被抽了肠子,更无力反抗,猛禽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饱食其肉。
编辑本段射杀弓箭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战争时用箭射的方法把人处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残忍的酷刑。
编辑本段沉河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在位时(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时,邺地(今河北省临漳县一带)的三老、廷掾勾结女巫,聚敛百姓钱财,假言说是为河伯娶亲,每年挑选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门豹任邺令以后,识破了女巫们的阴谋,将计就计,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这个脍炙人口的“西门豹乔送河伯妇”的故事,说明了这样的事实,战国时已经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骗手段,借机渔利,竟使无辜少女惨遭毒手。西门豹运用智慧和权力,以毒攻毒,为当地百姓除了大害。
编辑本段绞缢今天,人们对绞刑是比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绞架,英勇就义。这种绞刑并不是近代的产物,它在中国古代具有悠久的历史。
《左传·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绞缢以戮”的话,杜预注解说:“绞,所以缢人物。”即是说,绞的本意指一件东西,当是绳或带等索类物品,可以把人缢死。在这之前,
人们早已把自缢作为一种自杀的方式,如晋献公时,太子申生受骊姬迫害,于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缢于新城(今曲沃)1。把缢死作为惩治人的刑罚,今世学者一般认为它始于《左传·哀公二年》的那条记载。
编辑本段黥面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种。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同劓、宫、刖、杀相比,黥面显然是最轻微的。但是,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无法掩饰,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书也把它列为酷刑之一。
编辑本段截舌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来到中国,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又据说唐文宗开成年间,赵地(今河北)有个和尚颇有名气,朝廷三次下诏召见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这和尚割下舌头,扔到火里烧成灰烬。和尚就制作一个金舌头放在口里,每天像往常一样念经不止。于是,人们都称他为金舌和尚。
编辑本段虿盆古代酷刑,将作弊官人跣剥干净,送下满是蝎子和毒蛇的坑中。这个酷刑来自下面这个故事(封神演义):
有一天,纣王与妲己在鹿台上欢宴,三千六宫妃嫔,聚集在鹿台下,纣王命令她们脱去裙衫,赤身裸体地唱歌跳舞,恣意欢谑。纣王与妲己在台上纵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后宫中的嫔御七十二人,掩住脸流泪,不肯裸体歌舞。
妲己说:“这是姜后以前身边的官女,怨恨大王杀了姜后,听说私下打算作乱,以谋杀大王!妾开始不相信,现在看她们竟敢违抗大王的命令,看来谋反的传闻不假!应当对她们施以严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谋逆的心!”
纣王说:“什么才称得上严刑?”
妲己说:“依小妾之见,可以在摘星楼前,在地上挖一个方圆数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穴中,将这些宫女投入坑穴,与百虫嘬咬,这叫作虿盆之刑。”
纣王大悦,立即照妲己的话做了一个虿盆,将这七十二名宫女,一齐投入坑中,一时间坑下传出揪心的悲哀号哭。纣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计,不能灭此叛妾!”
编辑本段烹煮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
编辑本段大卸八块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称“大卸八块”,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本意为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现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块。
编辑本段红绣鞋用烧红的铁烙脚追问

你复制黏贴至少也得改改吧

追答

不好意思,我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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