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卖掉了唯一的房子,打算置换
原来房子户口有3人,我爸爸,我奶奶,和我。
想迁入唯一的亲戚,我姑姑家,也就是我爸爸的姐姐,我奶奶的女儿。
我姑姑家里人都同意的
我准备了,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派出所还说要房屋发票之类的
问题:我听说旁系亲属被派出所拒签的很多,我该如何是好,或者我们的户口还能迁去哪里???
知道的说下啊,急啊,否则要交给买家违约金了
关于2,我们家长宁区那里的派出所不是很愿意帮我办理,说什么要亲戚都拒绝再过来询问,态度很恶劣的
关于3,也就是我说的,旁系亲属一般性都会被拒绝的,我爸爸和我姑姑就属于旁系亲属
1、旁系亲属不会拒绝的,尤其是你爸爸的姐姐,你们家的户口和你姑姑家的户口不是合并,而是各自保持单独的户口本;
2、实在不行,找找关系可以打通公共户口的存放的问题。
我刚和买家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已付款的发票卖家也有吗???在卖房中间的哪一个步骤领取??过户还是等到买家拿到产证?谢谢!
追答你理解错了,是要有你购买了房屋的付款凭证才可以。
不然,以后,你不 置换新房、买房了,你姑姑家就成为 住房困难户,这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