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单位的养老保险转到现在的单位怎么转?

现在我已经在原单位和现在的单位之间办这事了,但是有个问题,原单位说转移养老保险必须要现在的单位给我开个户,不开户不能转,而现在的单位说只要我原单位转出就好了,其它的会帮我去办的。这中间是个什么问题?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很多,大多是参保人或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对经办流程和政策理解不清所至,其实没有那么麻烦。
1. 参保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去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
2. 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状态变更为“暂停缴费”,即等待下个单位接收或个人灵活缴费;
3. 现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凭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其社会保险号去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转移接续手续;
4. 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状态变更为“正常缴费”,即转移接续工作完成。
简单点说,就是原单位的经办人去帮你做暂停,现单位的经办人去帮你做接续,只要你提供相关材料就可以。

注: 因为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每个省份情况不同,经办流程也相对不同,所以具体还要看两个单位的性质、你的身份、年龄等因素,如有其他问题请追加提问。
纯手工回答,专家勿喷,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16
你的情况没有说的很清楚,你的原单位在哪里,新单位在哪里?是在一个市里,还是在一个省里,还是跨省呢
先按手续最麻烦的跨省流动就业给你答复吧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追问

你好,我是属于跨市,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原单位说一定要新单位开个户才可以转,停掉后再新单位把我的养老保险转入不行吗?

追答

在哪个省?

追问

原单位是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现在单位是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追答

浙江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社保转移接续
(一)符合转移条件的流动人员养老、医疗关系转移接续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嘉兴市海宁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杭州市江干区)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杭州市江干区)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完成转移接续。新就业地(杭州市江干区)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嘉兴市海宁市)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嘉兴市海宁市)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杭州市江干区)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新就业地(杭州市江干区)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6
由新单位用你的劳动合同和你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追问

就是原单位把养老保险转出就可以了吧(转出就等于停掉吗?),然后你的意思是原单位转出后,新单位只要用劳动合同与身份证就可以把我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单位了是吗?

追答

原单位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办理减员手续。这个一般在你离职的当月你原单位就会办理的。
新单位用合同和身份证办理增员。

追问

谢谢回答,减员手续就是等于我的保险停止交纳了咯?为什么原单位说新单位开户,才可以办理转

追答

原单位说法不对。如果你是跨市,则你需要到原地社保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与合同和身份证一并交给新企业。

第3个回答  2015-06-06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可以跨地区转移的。养老保险的转移是有专门规定的,详见下述材料: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