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烟台开发区买卖二手房应该怎么办理手续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您好:二手房交易手续办事程序为:(一)私房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三)私房交易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双方50%。 2、登记费:购房人交纳①住宅:80元/套;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契税:购房人交纳①住宅:个人购买普通住房(144?O以下)按交易额的1.5%交纳,非普通住房(144?O(含)以上)按交易额3%交纳;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4、营业税及附加:卖房人交纳①普通住房(144?O以下),转让时不足5年,按交易额的5.55%交纳,超过5年,免征营业税及附加;②非普通住房(144?O(含)以上),转让时不足5年,按交易额的5.55%交纳,超过5年,按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差额的5.55%交纳。 5、个人所得税(或纳税保证金):卖房人交纳,住房转让时不足5年按下列方式交纳①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税率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住房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②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交纳。住房转让时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的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6、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7、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这其中,房管部门收费项目为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和工本费,均是固定收费;其他契税由财政局征收,需评估收费,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由地税局征收,需评估收费,具体情况请向开发区财政局\地税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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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3
一、烟台开发区买卖二手房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二、需要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贷款需要到评估公司评估);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
6、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须提供民政局的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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