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会计报表是对日常核算的资料按一定的表格形式进行汇总反映和综合反映的报告文件。由于日常核算资料具有零星、分散、量大等特点,为了便于各级管理人员一目了然地掌握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情况及其效益,必须将日常核算的资料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口径进行汇总和综合。
2、会计报表附注就是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原理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和进一步说明,以便报表的使用者全面、正确地理解会计报表。
3、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企业对一定时期 (通常一年) 财务、成本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作的书面文字说明,是会计报表的补充,决算报告的组成部分。是根据有关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并通过调查研究后编写。主要内容有财务、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固定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增减变化等。
扩展资料: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原则
1.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列报的一致性
列报一致性要求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分类应在各期间之间保持一致。除非准则要求改变,或主体的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后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且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相关的信息,同时不损害可比信息。
3、重要性项目单独列报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4、有关抵销的界定。项目金额不得相互抵消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单独列报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以便使用者更易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的情况,以及评估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
5、财务报告中应列报所有金额的前期比较信息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会计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报表附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