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是行人的责任,在这个前提下,车辆一般是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常见的“鬼探头”事故多发在斑马线上,有公交车或者大车遮挡视线的时候车辆没有减速行驶,斑马线正好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发生碰撞,这种情况汽车全责无疑,所以现在才会有文明礼让斑马线,也是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行人横穿马路而司机因为侧面车辆遮挡视线造成事故的话,按理说责任应该是行人的,而实际情况里最好的结果是半对半、一般情况下都会机动车都会被认全责。
如果是非机动“鬼探头”横穿马路造成事故的话,只要自身没有违章行为就据理力争吧,基本是非机动车全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首先明确是行人的责任,在这个前提下,车辆一般是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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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0日,在北海市西南大道北国之春路口,发生一起“鬼探头”事故,造成一名电动车驾驶员被锁喉,摔倒路面,伤重病危。
事发路段监控恰好记录了这一惊人的一幕,当天凌晨2时41分一辆垃圾车从路边往辅道倒车,加装的特殊翻斗装置伸出车体,悬挂着两根粗粗的铁链,这时一辆电动车从垃圾车右后方驶来,由于存在视觉盲区,垃圾车驾驶员没有及时观察到。悲剧就这样发生了,电动车驾驶员被铁链挂住颈部,凌空翻起,重重摔倒在地上。这场事故中垃圾车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负次要责任。
友情提醒:司机倒车时应尽量寻找视觉盲点,减速抵近观察,时刻警惕盲区内出现的突然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另外,如果车内有人可以让他们下车帮忙指挥倒车,这样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度百科
出现鬼探头现象,应为行人过错。如果机动车亦有过错,出现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如果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则责任全在行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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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行人斑马线"鬼探头"被车撞 南京交警判双方同担责
行人斑马驾驶车辆遇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应当停车避让。但如果斑马线上行人“鬼探头”,司机却很难反应及时。近日,南京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便处理了一起行人在斑马线上“鬼探头”被撞的事故。交警最终判定,行人担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在江宁上元大街新医路无信号灯路口斑马线处。孙某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直行,经过斑马线时无行人通行。孙某减慢速度,以约25公里/小时速度通过斑马线。当车身2/3位置已经过了斑马线时,一行人突然从车辆右侧急速奔跑冲过斑马线,结果行人撞到小轿车右后侧车门处摔倒。
机动车遇斑马线时无行人,依法做到减速慢行,行人是从十米之外新医路一路不停奔跑赶至路口,加之一路边树干遮挡,属于突发性“横穿斑马线”。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撞上行人,一般都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为根据交规,车辆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减速慢行。
而在这起事故中,形成了斑马线“鬼探头”,导致过往机动车无法及时采取措施。为此,民警判定行人吴某担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行人遇斑马线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依法应当避让。但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也应当注意观察、慢行,切勿斑马线“鬼探头”。尤其是在道路较窄的斑马线路口,道路宽度不足,加之道路两侧绿化树木、广告牌等遮挡视线,行人斑马线“鬼探头”,极易成为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参考资料:人民网-行人斑马线"鬼探头"被车撞 南京交警判双方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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