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及证件要求

如题所述

今年该市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此次受理认定机构及权限为: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时间安排
10月30日~11月3日,为市、县区统一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11月13日~12月1日,市、县、区组织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开展审查评议工作。12月2日前公示认定结果,12月11日-15日发证书。
📝证件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学科的普通话证书要达到二甲);5、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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