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以来,管道维修和卫生都是我们自己处理的,并且这个物业公司入住的时候,我们也并不知道,我们根本不需要这个物业公司。并且我这个收入不高的吉林县城,他竟然收每平米1.2元每月的费用,我们没有交,现在他委托律师给我送来了律师函,要求12月17号前交完。又说根据这个法规,那个条文,我们如果不交又罚款又拘留的。我问他入住我们小区的时候我们怎么不知道,他说是建设局批准的,我今天问了物价局,物价局说,本地最高物业费也只有0.7元每平。我很纳闷,没有配备保安,不维修管道,连卫生都是我们自己的打扫,我凭什么一年交给他3000多的物业费呢。我该怎么办呢?
可是这个物业公司根本就什么都没有用到他啊,就是白收钱啊。这里的底商都是一楼带2楼,我只用的2楼。走的也是后门。我也不能轻易的换地点,真是令人心烦,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附近的所有业主都拒绝交费,而他唯独给我送了律师函,可能看我是搞教育培训的好说话吧。我打算拒交,后果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