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太史慈讲的,三国时期太史慈的遗言,短短数语,却道出了作为武将的生平志愿,功未成而身先死,满满的不甘心,可悲可叹。
这句话的意思是大丈夫生在不平的时代,应当拿起自己的宝剑立下不朽的功绩,而今天自己的志向还未实现,却对死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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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166年-206年),字子义,东莱黄县(今山东龙口东黄城集)人。东汉末年名将,官至建昌都尉。弓马熟练,箭法精良。
原为刘繇部下,后被孙策收降,自此太史慈为孙氏大将,助其扫荡江东。孙权统事后,因太史慈能制刘磐[pán],便将管理南方的要务委托给他。
建安十一年(206年)太史慈逝世,死前说道:“丈夫生世,当带三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吴书》,《三国演义》为“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史慈身长七尺七寸,美须髯,猿臂善射,弦不虚发,是个真正的神射手。自少已十分好学,后担任本郡奏曹史。当时本郡与本州之间有嫌隙纠纷,是非曲直不能分,而结案的判决多以先让有司(掌刑赏之官吏)知事者较有利。
其时本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有司处,郡守恐怕落后不利,于是求取可为使者的人。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使,乃日夜兼程取道,抵达洛阳,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州吏亦至,才开始求通上章。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的吗?”州吏答道:“是的。”太史慈又问:“奏章在哪里?”州吏道:“在车上。”太史慈便说:“奏章题署之处确然无误吗?可否取来一视。”州吏殊不知太史慈乃是东莱人,便取出奏章相与。谁知太史慈先已藏刀于怀,取过州章,便提刀截而毁之。
州吏大惊高呼,叫道:“有人毁坏我的奏章!”太史慈便将州吏带至车间,跟他说道:“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我们的吉凶祸福恐怕都会相等无免,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与其坐而待毙,不若我们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
州吏疑惑地问:“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堋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我初时受本郡所遣,只是负责来视察你们的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以致损毁公章。如今即使见还,恐怕亦会因此见受谴责刑罚,因此希望一起逃去。”
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于即日俱逃。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却潜遁回城通传郡章,完成使命。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员往洛阳通章,但有司却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复查察此案,于是州家受其短。太史慈由是知名于世,但他亦成为州家所仇视的人物,为免受到无妄之灾,乃避居于辽东。
这句话是太史慈临死前所说,出自《三国演义》第五十三回“关云长义释黄汉升 孙仲谋大战张文远”。原文较长,节选如下:
【原文】
孙权见太史慈身带重伤,愈加伤感。张昭请权罢兵。权从之,遂收兵下船,回南徐润州。比及屯住军马,太史慈病重;权使张昭等问安,太史慈大叫曰:“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白话译文】
孙权看到太史慈身负重伤,更加伤心感慨。张昭奏请孙权退兵,孙权听从了建议,于是整顿收兵下船,回到南徐润州。等到安顿好大军马匹后,太史慈已病重了。孙权派遣张昭等人前来探望,太史慈声喊到:“大丈夫出生在乱世,应当手持三尺宝剑建立不朽的功绩,现今我的志向还没有实现,然而就要这样死了啊!”说完就去世了,年仅四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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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说家是怎么用史料的,演义在此回做了一个榜样。演义本回,太史慈受伤阵亡,而太史慈在历史上死于建安十一年,可说得上在床上平稳的死去。但是作者大概是对太史慈非常欣赏,认为此类英雄人物怎么能这样平淡死去,又或许对太史慈死前的那段话颇为欣赏:
“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
这是《吴书》中记载的太史慈临终之言,演义中改成“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或许是因为对太史慈的壮志未酬身先死有所不平,作者将太史慈的死推迟到建安十三年末,经历了赤壁大战,不单如此,他认为英雄之死一定要有一个大场面才行,所以将太史慈安排到孙权攻合肥一役。
这还罢了,作者又想安排一个好对手,所以将张辽挪了过来。,来为太史慈的死做见证,让太史慈的死显得更加辉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太史慈,百度百科-三国演义(罗贯中著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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