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过离职单,然后因家里有事通过直接领导同意没有去上班算自离吗?因为公司不给工资

如题所述

应该不算,只是领导口头协定的话,那你就要去找跟你口头协定的领导,让他跟会计说把你工资结了。
没有的话,你就的找负责人,一点点捋顺,欠工资不该不给。而且你写过离职申请,所以公司必须给你工资。追问

嗯,谢谢您

追答

要是方便就采纳个。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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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30天后就可以离职
不管他批不批辞职,就可以正常离职了,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

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的,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追问

谢谢您,我今天再去一次公司,好好谈他不给的话,就只有按照您交我的办啦,因为在这期间还打过电话 叫去办离职,去办又不给办,最后通知我是自离不给工资

追答

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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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21
只要提交过书面辞职书,就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结薪资可以去劳动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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