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政策六十条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土地是一国的立国之本,土地及依附其上的房屋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对于农村而言,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是我国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此,也相应地产生了大量的以农村土地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文件,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以及农村土地的征用与补偿、农村宅基地的处置等。中国共产党各个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大报告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让很多中国农民吃下“定心丸”。这是我党首次明确提出第二轮承包后的土地承包年限,确保了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