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男粉丝)去找赵某某(女主播),通过微信告知赵某某已为其订了海底捞的外卖,随后黄某假扮成外卖小哥在赵某某家等候。赵某某到家后,黄某尾随进入,随后拿出水果刀威胁住赵某某,然后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在3天的时间里,黄某在明知赵某某处于生理期,又强行与赵某某发生关系,并拍下二人不雅视频和照片。更加令人发指的是,黄某竟然服用药物,3天时间里发生了7次关系。还有更奇葩的呢,黄某后来以请朋友吃饭为由,向赵某某索要2000元,赵某某被迫转账。
黄某行为的性质是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了,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当然构成强奸罪。刑法条文将“强奸多人”认定为处罚的加重情节,并没有认定“强奸多次”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本案中综合来看,黄某非法控制女主播赵某人身自由3天,3天内强奸7次,赵某又处在生理期并且手背被划伤,个人认为黄某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黄某除了对赵某实施多次奸淫行为外,还在临走时还强行让赵某转了2000元。这2000元是“借款”还是抢劫呢?
这个要看双方当时的地位,女主播被强奸了七次,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女主播根本不敢拒绝,所以本质上黄某是以暴力威胁取得财物,这种行为属于抢劫。所以本案中黄某构成强奸罪、抢劫罪,两罪并罚。
综上所述,黄某涉嫌强奸罪和强奸罪,两罪量刑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年纪轻轻,可能下半生就在监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