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压力和阻力日益增大,对于G家而言,如何防止G有资产流失和合理安置企业职工成为两个优先选项,尤其是职工得到合理安置、职工权益得到维护,更是验证G企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那么如果一家G企改制破产,该如何合理安置下岗工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呢?目前大体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员工身份置换
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将员工安排到重组的新企业中再就业,使原来的G有工人变成劳动合同制私企员工,从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G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
买断工龄
G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员工的一种办法。企业根据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
企业留守人员
G企改制后,由于遗留问题较多,需要一定数量对企业整体情况比较了解的老员工来留守,企业需要他们处理改制的善后问题,保护好G有资产。
养老保险优惠
不管员工怎样安置,员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始终是最关键也是员工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一般都对员工养老保险费的续交实行了一定的优惠。我们县就实行了企业应缴部分通过省里挂账、个人应缴部分享受三年优惠的政策,每人每年大概可以少交3000元左右。
当然,以上这些政策和安置办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工人下岗后带来的生活压力,但对于那些在G企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员工来说,仍然是一个噩梦。他们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企业,结果却成了无根之萍,任谁都难以接受。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明白地告诉我们,一家企业不管过去有多辉煌,你如果不能适应时代,时代一定会淘汰你。
目前,全G工会系统正在开展城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对深度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实施帮扶。但是这远远不够,还需要G家多出台一些针对G企下岗工人的优惠政策,比如探讨特殊人群实施提前退休的可能性、增加缴费优惠年限等,尽最大努力保障这些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的G企工人老有所养,这既是下岗工人的迫切需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不落下一个人的小康才是高质量的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