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元/平!山东拟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1800元/平!山东拟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是的,没错。这个标准是经过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研究起草的文件。具体如下:

一、青岛市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
根据《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须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民用建筑缴纳易地建设费,是在确实不具备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下,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采取的补救措施。

二、青岛市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具体内容:
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6]220号)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2000-3000元;6B 级防空地下室济南、青岛等8市每平方米1300-1800元。2009年1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14号)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济南、青岛等8市防空地下室(6B级)易地建设费,由每平方米1300-1800元降为800元计收,其他城市由1100-1500元降为按600元/平方米计收。

法律依据
凡符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易地建设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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