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长,首先存在时代和称呼的不同。县令是从秦朝开始对县城领导人的称呼,而县长是从民国到现在的称呼。县令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商鞅变法设立县令,颁布郡县制,上行下效,全国开始实施,县令的称呼由此而来,遍行于全国,汉朝之后沿袭这种制度,并进一步完善。
其次,古代的县令和现代的县长还有权力上的不同。无论是古代县令,还是现代县长,两者都是一个县城里最高的行政管理人。两者的区别在于,县令是集军政和司法大权于一身;而县长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政府体系里,除了党委外,军队和司法不受政府干预,这是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此外,古代的县令和现代的县长有职能上的不同。古代的县令要管理整个县的治安,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还要负责整个县的财政税收,另外还要负责安抚百姓。只有几个佐官协助他管理县务,如县丞,主簿,县尉,以及为数不少的吏等,还有一二十个衙役。
秦朝的法令中,以万人为单位,户数以上的为县令,户数以下的为县丞,也是县长。县丞,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副县长,协助县令工作,审案断案都是需县令亲自出面,因此县丞的权利和今天副县长的权利不可同日而语。当然,如果背景可靠,县令也会给予几分薄面,甚至是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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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县令和现在的县长级别相对来说是不一样的,它和现在县长是有区别的,主要是体现在管辖的范围和管辖的东西这些上边有挺大的区别的,所以虽然古代的县令和现在县长的称呼相似,但是古代的县令的级别是远比现在的县长的级别要高的。
县令是早在秦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在当时的商鞅变法成功以后,秦朝就流行着郡县制,所以在当时县城的长官就被称呼为县令,而县长是民国时期出现的,这两者相同的就在于县令和县长管辖的都是这个郡县。古代的县令的权利相较于现代的县长的权利更大一些,因为古代的县令是掌管着当时它所管辖的郡县的军队的权利和司法的权利,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当地人举兵进犯他所管辖的区域的时候他是可以调动他县城里边的军队去迎击敌人保卫县城的,但是相较于不是那么安全的古代,现代的县城已经不需要这些军队去对那些外来的敌人进行反击,所以在今天的县长主要是要对于这个县城的民政这方面的东西进行掌管,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县令掌管的是那个县城的所有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代人口没有那么多的时候,秦朝时期当时能够被成为县令的人是管辖了万户以上的地区的,所以相对于今天的县长来说,古代的县令和今天的县长有很大的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