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装修方面的部分怎么写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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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30
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的条款就是过渡费的归属问题,明确拆迁的时候有一笔过渡费,包括搬运费用等均归承租方所有。
关于装修方面,就是装修赔款归承租方,前提是承租方装修的。
就是这二个诉求了,其他的承租方不好主张权利。
单是说装修,不拆迁,那么谁装修谁收益;或者以租金抵装修,装修归出租方。
装修的时候不能改变原结构和用途,如果有消防要求的,不能改变消防通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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