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骨折,现对方不满意保险赔付,要起诉?

你好,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骨折,现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赔偿,要起诉,他起诉的只是他在医院的费用,我交了一万多的费用票据在我手里,起诉后我交的一万多保险公司会给我赔付吗?或者我这个费用应该怎么怎样才能赔付给我?

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骨折的,对于其所受的伤害,应当先由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各自的赔付限额内支付;不足的部分,如果肇事者负全责的,则应当由肇事者承担剩下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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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30
这个很简单,对方起诉的话肯定起诉你,到时候你再把保险公司拖进来,这样一次性解决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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