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着不给办理违约,同时要求14000元的违约金合法吗?

我是2017年毕业的学生,到现在在公司上班工作了8个月了,现在想辞职,我提出辞职申请,公司的人事说所长出差了,需要两个月时间才能回来,我的手续两个月后才能办理!现在一直在拖着!签约的时候签的是三年一年违约金是6000,现在辞职需要陪公司违约金14000,我请问公司这两种做法合法吗?
这个企业是央企,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除此之外没有违约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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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3
第2个回答  2018-03-01
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的,这个会涉及到违约情况。追问

个人原因

个人原因

追答

如果你的个人原因,你的上级接受,同时在你提出离职后,企业重新招聘另外一个人接手你的工作。那其实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领导不放人,另当别论。还有就是你工作过程中出错而造成公司损失被开了,这种也就不是你自动辞职。不过,根据法律来说,签约时候应该是不能设置这样的违约金的,这份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毕竟招聘和受聘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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