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村有个老房子,很老了,现在我想重新建房,但是规定一个户口只能建一个房,所以我没资格建房,然后就准备去分户,派出所告知,要分户必须有房,我没有房子必须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我想问的是,我去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公证了如果房产证全部是我父母的,那没问题,我就可以建了,但是如果公证后房子一分为二了,那我岂不是又不能建房了,就是搞不懂公证的目的是撒子,公证可不可以不要给我房?如果可以那就太好了
还有就是因为我们是危房,可以重新建,但是只能以我父亲的名字建房,我不愿那样,因为还有长兄(他分户了的),所以才想分户出来自己建,如果我以父亲名字建了,他要怎样才能转给我的名字,而不是我们一个户的三人共同所有(我们户口就是我,我爸,我妈),
这个我知道,分户后要得到审批宅基地才可以,本来我家那个房子就是危房,可以重新建,但是我不想以父母名义建,因为还有长兄,,你的意思是他要房产证并不是分房子的一部分给我是吧,只是一个分户的证明资料而已,只要分户了后,我就有资格去,申请新的宅基地了哈,
房产证我爸的,公证处我不要他给我也可以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