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吗?

如题所述

区公安分局属于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公安机关。

市辖区,行政区划级别与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根据《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因此区级公安分局属于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

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4、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辖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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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30

县级以下公安机关指县区级公安局(含县区级)。县区级公安局有派出的业务单位,如XX派出所,XX交警队等,这些单位属于县级以下的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能以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称谓。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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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通常,区公安分局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区和县均属我国行政规划的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
  因此,其设置的局级结构是一致的,级别也一样。
  我国的行政区域名称: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名称: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名称: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名称: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县辖)市(台湾省专设);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名称:村、社区、管理区,里(台湾省专设);
  (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名称:村民小组、居民小组,邻(台湾省专设)。
第3个回答  2012-11-27
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是同一级别的,而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所以是属于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27
如果是市里的区分局应与县级的公安机关是平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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