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了TVB剧集《律政新人王》,我回想到几年前我在麦当劳(我们简称M记)工作的时候我也做过一次证人。
那是有一个晚上因为人比较多,排起队来,忽然有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大打出手。我当时负责大堂,就去尽量制止他们。原来打人的说被打的偷了他的手机。后来警察来了才算解决了。但几天后公安局打电话叫我,说问一下当时的情形。我就去了,去了说了当时情形,公安叫我指证犯人。我说没见他偷,公安却继续怂恿我,说他是惯犯,肯定是他偷的,又说看图片上谁是,按个指模就行了。为避免他们继续烦着我,我就照做了。
现在想起,其实那些公安就是妨碍司法公正。我想,中国的法制建设这么慢,就是因为这些人的人治思想作怪。我认为,要是有妨碍司法公正这么一条罪,可能就不会这样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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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对策
1、加快立法进程,改革和完善审判体制,进一步贯彻规范《法官法》防止法官滥用裁判权。
2、隆法官之地位、厚法官之待遇、高法官之素质、严法官之纪律。马克思说过:“要运用法律,就需要法官”,法官的地位、待遇、素质、纪律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3、强化执法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制约作用,净化执法环境,、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职权非法干预主义。
4、推进司法改革,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确保司法公正。
5、加大追究错案追究力度,改革和完善法院人事制度,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法院人事制度,使法院成为正义、平等、民主、文明、效率的司法队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妨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