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事档案关系,放在人才市场算不算

大学毕业后,档案被转到江西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7年了,一直没管,在广东工作,在外资和民企上班,现在要转深圳户口,里面有一项 户籍地是否有人事档案关系。我的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算是有人事档案关系吗? 有的话,算调干还是调工?调干有什么条件和优势,劣势? 调工还能考公务员吗?

大学毕业后,档案被转到何地,第一要有凭证(报到证);第二要办理档案落档签字盖章,即在报到证上由接档机关(人社局或人社局的人才中心)签字盖章,或者签字盖章后发给档案管理卡为凭。

    人事档案关系:大学毕业生的毕业档案、户籍关系、报到证、三方协议等,就是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放在人才市场不一定算。一定要放在报到证上写明的报到机关地址,和接档的人才中心签字盖章后才算。因为,有些人才市场并没有真正将档案归档到报到证上的报到机关地址的,只收费,不办事。所以,签字盖章才具有行政效力。

    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算是有人事档案关系。且属于干部档案身份。干部档案身份属于由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其档案,可享受毕业生就业辅导和各种优惠、优先。

    不算调干,也不算调工。因为,干部档案身份是指档案的管理模式,并不是人本身的管理模式。现在的管理模式是人与档案分离。档案只起证明人的人事经历,而非人的身份,人的身份是可变的。

    没有调干的事。因为从2014年7月起,全国所有的国有和事业单位用人,已经全部实行“合同制”,所以新入职的,包括公务员也是合同制,只有过了转正期后,才从科级到部级慢慢晋升。也就是说,到了这个阶段,才算国家干部。成了国家干部,才有调干的人事关系。而调干的事,并非个人行事,调干是国家单位的事,无须个人出面,都是国有用人单位与单位之间,通过组织关系直接协调调干。因为,调干不是那么简单,需要考虑:1.国家编制;2.单位体制;3.户籍调动;4.住房问题;5.家属、子女随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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