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从法律角度解答一下吧.前面的老兄真是胡说八道.
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为企业全职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等保险金的.
保险金的数额,按照社会统筹规划,由国家出大约30%左右,企业出大约30%左右,个人再出30%左右.所有保险金统一存储于员工个人保险金帐户.由国家规定的机构(社保机构)统一保管和进行增值安排(一般用于存款和进行风险较小的投资以追求稳定).如果员工的保险金帐户每年都寸入法定数额货币,在员工退休前寸了满20年的,员工退休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等保险金.但如果在员工退休时寸了还未满20年的,保险金帐户的钱款就会一次性返还给劳动者,也就是员工,而员工就不可能享受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社保金了.
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保险金或不按照规定缴纳,那么它不但会被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补缴,还会被处以罚款甚至是滞纳金.不光是08年,在很多年前就开始了.旧的劳动法都强制规定企业要替员工缴纳保险金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我知道的,一定告诉.如果我不确定,我会告诉你让你问其他人的而不会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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