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时学到以下三种情况可作为条件:①在不规则显性遗传病中,由于外显率低而未患病个体的概率;②在延迟显性遗传病中,由于一定年龄而未发病个体的概率;③隐性遗传病中,携带者已生出一定数量正常子女的概率。前两种能理解,但一直不明白最后一个情况,为什么生出正常子女就算是条件了呢?希望能得到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