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身亡,司机担主责,该事件责任的分水岭在哪里?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多都会归于强势的一方,从而也诞生了“碰瓷”这个群体,一般来说,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身亡,司机担主责,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责任的划分并不完全是这样。


首先,如果司机在正常形式的情况下,无过错导致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死亡,这个责任更多的应该由行人自己承担。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渴望公平,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很多人都会用一种同情弱者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事情,觉得作为强势的一方司机,应该来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个时候又会下意识地忽略公平。但是,从公平的角度来讲,如果司机没有过错,那么行人在机动车道路上被撞身亡,就应该由行人自己承担损失,而且还应该赔付司机的损失。或许这样听着很无情,但是既然要公平,那么首先自己要守住公平,不能让遵守交通法规的人承受不必要的损失,而违反者却仅仅是因为处于弱势方,就毫无保留的宽容,这不是公平的内涵,如果这样,那么就会成就“弱势方违法违规有理,强势方遵守规章制度无理”的荒唐结果,因此,如果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身亡,那么肯定得行人自己承受损失。

其次,如果行人在过斑马线的时候被撞身亡,这种情况下肯定是机动车负全责。一般来说,按照交通法规,行人和机动车各有各的行驶路线,行人走人行道,汽车走机动车道,但是在红绿灯路口,人行道会和机动车道重合一部分,也就是斑马线,人流量多的地方也有重合处,而对于行人过斑马线,很多地方都有相关规定,机动车必须让行人,甚至对于不让的会给予“罚款50元,扣两分”的处理,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行人过斑马线的时候被机动车撞死,机动车司机肯定负全责,毕竟行人走斑马线是必须的,而机动车减速也是应该的,谁违反了规则谁就应该受到惩罚。

最后,机动车撞死行人责任判定,很多时候判司机全责,大部分都是因为酒驾。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信条,但是仍然有很多司机总是心存侥幸,总觉得自己开车不会出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刹车油门误用,导致撞死人的交通事故发生,是比较多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人有人么过错,在责任判定的时候,机动车驾驶司机都是属于主要责任方,单的全责。

当然,也还有很多其他情况,比如“碰瓷”队伍,对于这样的人群,是不应该给予任何同情的,只有严格按照交通法执行,才能打击碰瓷现象,不能让守规矩的最后还得赔偿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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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7

面包车司机孟波在双向八车道的开封市东京大道上正常行驶,没有饮酒,没有超速,然后,撞上了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行人伤后不治身亡。遂后,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孟波承担主要责任,并被追究刑责。近日,孟波的妻子姚明艳说:“对这样的责任认定,我们很不理解。”事情到底如何呢?

2020年1月6日18时30分许,雨雪天气,51岁的孟波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开封市东京大道机动车道的内侧由东向西行驶。此时,61岁的王女士步行由北向南横过东京大道,正好进入机动车道的内侧车道。随后,两者发生碰撞,造成王女士受伤、车辆受损,王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姚明艳说:“当时,赶到处理事故现场的民警说,这事故很简单,行人是横穿马路,司机是正常行驶,没有超速、没有喝酒,最多负对等责任。”

但是,2月17日,开封市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孟波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王女士负事故次要责任。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称:“孟波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遇有雨、雪气象条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王女士步行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

孟波申请复核,3月4日,开封市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复核结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分水岭,就是有罪和无罪的分界线。根据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9月7日,孟波被开封市龙亭区检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至龙亭区法院。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我们很不理解,感觉不可思议,感觉特别冤。”姚明艳就该事故咨询过郑州、商丘等地方的办案民警,都说行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司机顶格就是对等责任。她说:“我们对事故的发生表示歉意,愿意赔偿死者,但是,不能用让人坐牢的责任认定逼我们多赔钱。”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其中,在双方均有过错时,认定责任大小的原则是“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该如何理解这一原则?

有专业人士认为,事故责任认定首先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再看谁侵犯了另一方的路权,而后看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中具有过失或者错误,最后进行责任推定。

其中,路权原则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专有原则,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主要原则。路权包括通行权与先行权。该人士说:“根据这一原则,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不是违反通行权的行为,则由违反通行权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

换句话说,侵犯他方路权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侵权者负主要以上责任,享有路权但未履行安全义务的当事人一般负次要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1-27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身亡,司机担主责,该事件责任的分水岭在行人的身上,因为这个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且他还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所以造成了这样悲剧的发生,我觉得他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时不太高的。
第3个回答  2020-11-27
这个责任的分水岭就在于事件的过错方是在哪一边,根据道路的安全规定,行人是不能在机动车以内的地方走的,可能是因为这个机动机动车它违反规定驾驶和违反信号指示灯,所以说他负全责。
第4个回答  2020-12-01
和钱有关!判主要责任家属可以用谅解书为条件要协司机赔钱。
判次要责任,司机会根据法院判决赔钱,家属不好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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