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精神病患者,原来在精神病院住院(以前有哮喘一直吃药),自己把哮喘药停了,导致哮喘发作,遂转来我们医院治疗哮喘,现在住了2个星期了,哮喘也控制了,可患者现在什么药都不肯吃,也不配合医生治疗,他的家属同意转精神病院治疗,患者却赖着不肯走,还扰乱医生工作,请问医生能打电话给精神病院强制把他捉走吗?那样医生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家属说上次去精神病院就是强制捉走的,但这次家属却不主动联系精神病院),希望懂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或是有此经历的同行回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