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工龄,被公司辞退,按劳动法辞退员工,员工工资该怎么算

如题所述

工龄25年的,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应当支付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辞退的,需要支付50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依据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

2、买断工龄的补偿具体得看用人单位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0年,且已超过55岁,用人单位将其辞退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撤销其辞退的决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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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工龄25年的,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应当支付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辞退的,需要支付50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如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违法犯罪等情形被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2-11-23
你好,你的问题不是很具体,根据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分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你,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续签的;(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4、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87条规定(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5、关于经济补偿金,有明文规定,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请采纳。如有需要,可追问。
第3个回答  2012-11-23
不想做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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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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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11-23
1、如果你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你或发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2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程序应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2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你5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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