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育儿假2024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湖北育儿假期有10天。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的申请条件:
1、女职工在分娩或者流产后,享受产假期间或者产假期满后,可以申请育婴假。
2、申请育婴假的婴儿年龄应在1岁以下。
3、申请育婴假的女职工应当提交儿科医院或者卫生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育儿假申请流程:
1、女职工在申请育婴假的时候,应当向单位提交育婴假申请书。
2、女职工应当提交儿科医院或者卫生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3、单位应当在收到女职工的育婴假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确认并安排女职工的育婴假事宜。
综上所述,湖北育儿假的条件和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发布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产假60天 ,其配偶 享受15天护理假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 10天育儿假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