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劳动是产生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是不成立的,至少是不科学的论断!马克思价值理论只有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才是可行的,那就是自然资源及知识都是全人类公有的。
在这种条件下,一切价值可以通过打上劳动的标签来实现。但那样的情形只在原始社会及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假设条件下才可以成立。而对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条件来说,绝对地适用其价值理论及剩余价值理论是极其有害的,也是不可行的。
扩展资料
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其基本观点是:
(1)资本家向工人支付工资,购买工人的劳动力以后,即强迫工人为其长时间地劳动,货币由此转化为资本;
(2)资本家的全部资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购买工人的劳动力,称为"可变资本",其价值量在生产过程中是可变的,能通过工人的劳动来增加;另一部分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等,称为"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量是不变的,只是将原来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3)工人的全部劳动时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用来再生产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另一部分叫"剩余劳动时间",用来创造新的价值;
(4)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新价值,就叫剩余价值;
(5)剩余价值本来是工人劳动的产物,应归工人所有,但是却被资本家凭借对企业的所有权无偿独占,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发财致富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