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

如题所述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规定: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需要向银行核实有关储蓄存款情况时,由公证机构审查关系并出具存款查询函,银行应协作办理。

一、继承权公证中公证处的核实取证权主要来源于以下规定:

(一)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规定: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需要向银行核实有关储蓄存款情况时,由公证机构审查关系并出具存款查询函,银行应协作办理。

(二)《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予以协作”。

二、办理继承公证,一般公证处不会主动调查,而是根据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以证明当事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合法。

申请继承公证应交材料:

1、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和户口簿。

2、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身份证(若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